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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上海市中小学校依法治校(2016—2020年)创建成果征集活动的通知
沪教委法〔2021〕10号
    作者:上海教育网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上海市中小学校依法治校(20162020年)

创建成果征集活动的通知

沪教委法〔202110号

各区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年)》和《上海市面向2020年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精神,市教委于2017年启动依法治校创建工作,先后印发《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本市依法治校(2016-2020年)创建工作的通知》(沪教委法〔2017〕14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依法治校(2016-2020年)创建工作的通知》(沪教委法〔2020〕3号)等,推动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全面达到依法治校的基本要求。

为进一步总结、提炼和宣传本市各级各类学校依法治校的先进经验,形成并扩大本市依法治校工作的影响力和辐射效应,市教委委托市教育督导事务中心开展上海市中小学校依法治校(2016—2020年)创建成果征集活动,现将相关方案通知如下:

一、 征集对象

本市各区教育局、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

二、 征集要求

围绕推进依法治校建设所取得成就、成绩、成效,以案例、故事、微视频等成果形式展现本市依法治校创建工作的先进经验,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示范性。成果作品能体现依法治校的现象和本质、共性和个性、常规与特色的统一,能够以小见大,具有较强的启发意义,成为迈向教育治理体系及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标杆样本,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真实性。成果作品应当基于本区或本校实际,不随意夸大或捏造,能代表本区或本校依法治校实际水平和教育治理形象。

(三)特色性。成果作品可以聚焦依法治校的特定方面,提炼具有显著特色、形成突出成效的相关经验,形成较好的特色影响力和辐射效应。

三、 征集主题

围绕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法律法规政策,紧扣依法治校工作,从转变行政管理职能,切实做到依法行政,规范办学行为,实现学校管理与运行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等方面提炼总结成功经验与做法,呈现依法治校工作的实践创新成果。

(一)区教育局

对照依法治校创建工作指标体系,结合本区实际,自拟主题申报,以下选题可供参考:

1.加强领导、完善机制,深化依法治校工作的创新做法;

2.落实“放管服”,激发中小学校办学活力的有益探索;

3.全区推广学校法治副校长、法律顾问等的服务保障;

4.健全和规范申诉渠道,依法处理群体或个体纠纷事件;

5.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取得实效的有力举措;

6.其他从行政管理视角反映本区依法治校的成效和经验。

(二)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

对照依法治校创建工作指标体系,结合本校实际,自拟主题申报,以下选题可供参考:

1. 章程修订实践、校内规章制度体系建设及程序性保障;

2.健全法治工作领导体制,保障学校发展的有益经验;

3.落细落实科学决策、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的具体做法;

4.家、校、社会等协同开展法育工作的多元治理格局;

5.夯实法治工作队伍(校内机构或岗位设置、法治副校长、法律顾问、法治辅导员等)建设的机制与经验;

6.依法办学、营造良好法育环境的特色做法;

7.保障师生合法权益的实践与探索;

8.有效化解校内矛盾的纠纷调处机制建设;

9.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取得实效的有力举措;

10.其他从学校管理者、教职工、学生(家长)、责任督学、法治副校长、法律顾问、其他社会第三方等视角反映本校依法治校的成效和经验。

四、 成果形式

区教育局或学校可以选择以下一种或几种形式来呈现相关依法治校成果。

(一)案例

案例背景:案例事由、起因以及时间、地点、人物等相关背景的简洁交代。

案例描述:清晰描述案例事件的经过,呈现事件的主要矛盾和冲突形式,剖析引发矛盾的原委,寻找症结所在,把脉开方,破解难题。

案例评析或反思:对于案例本身进行延伸思考,发掘案例背后的启示价值,形成点评式的理性认识。

单篇案例字数控制在2000-3000字左右。

(二)小故事

围绕“我身边的依法治校故事”这一主题,自拟标题,交代真实故事的背景、过程,引发思索、总结智慧经验。文体和结构不限,重点体现获得感,挖掘和提炼故事所蕴涵的价值内涵,形成具有积极意义的思考认识。

单篇故事字数控制在2000-3000字左右。

(三)微视频

选取依法治校工作的某一维度,通过拍摄微视频的方式,用小切口反映大主题、小故事反映大时代,体现依法治校理念及其落实情况的真实面貌或实际成效。

微视频作品时长不超过3分钟。

五、 组织方式

(一)区教育局征集、选送

各区教育局组织发动本区教育局、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积极参与成果征集,个人及相关学校形成成果作品后,由所在学校报送至区教育局,区教育局对所报成果进行初选,择优推荐能代表本区水平的成果作品参与市级评选。

各区教育局应当于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征集、选送工作。根据区内学校数量,每区上报12-18篇(其中应当包含区教育局1-2篇)。

(二)市级评选

本次活动由市教育督导事务中心承办,开展市级评选及相关组织协调工作。按照不同的成果形式,分别评选出一定比例的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组织奖。

(三)成果运用

案例、小故事等文字成果作品将用于汇编成册,视情况予以出版;部分优秀文字成果作品将在《教育督导与执法》杂志刊载。

所有获奖成果作品(尤其是微视频)均可能在“上海教育”公众号等媒体择机进行展示,并视情况推荐优秀作品至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参与相关活动。

六、 注意事项

1.成果作品须在作品内注明作者和所在单位,署名一般不超过2人,并填写附件1相关作品及作者信息。

2.格式要求:文字作品标题,华文中宋,小二号,加粗;作者署名,仿宋,小三号;一级标题,四号黑体;二级标题,四号,楷体,加粗;正文,宋体,四号;行间距,固定值27磅。微视频作品画面比例16:9;画面像素尺寸1920×1080;输出格式为Mp4。

3. 所有报送的成果作品,著作权归作者所有,作者应确保参与评选的成果作品不得有著作权争议。主办方享有使用权和传播权,主办方对本活动保留最终解释权。

4.请各区教育局将推荐材料一份(含附件1、盖章的附件2、纸质版稿件、视频光盘等)6月30日前寄送至长宁区凯旋路112号5号楼105室,电子版发送至yangpei@easc.sh.cn。

联系人:市教育督导事务中心 杨培,联系电话:33728547

 

附件:1.2021年上海市中小学校依法治校成果征集信息表

2.“依法治校成果征集”推荐作品汇总表

 

 

 

                                   2021年4月17日
附件1

2021年上海市中小学校依法治校成果征集信息表

 

题目:

形 式:案例小故事微视频

作者群体:教育管理者

教师

学生

家长

法律顾问

法治副校长

责任督学

其他

内容提要(约100字):

 

 

 

 

 

 

作者姓名

 

职务职称

 

联系电话

 

所在学校或

所在区教育局

 

通讯地址

 

邮编

 

电子邮箱

 

注:如作者非系本校师生、家长,应当填写所涉学校,并在“职务职称”栏另行注明作者所在单位(如司法行政部门、律所、街道等)。


附件2

“依法治校成果征集”推荐作品汇总表

__________区教育局(盖章)

序号

作品名称

成果形式

作者姓名

职务职称

所在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