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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桥职校:“平安世博,与法同行”
2010/6/4
新桥职校:“平安世博,与法同行”

——我校举办法制教育专题讲座

    宇宙万物和谐共处,只因为各自都遵循着自己的生存之道。我们的社会之所以和谐安定,也离不开“法”与“纪”的公正维护。平静安宁的日子里,法律是我们心中的一片空白。尤其是涉世未深的未成年人,对于什么是法律,为什么要遵守法律,如何用法律来保护自己……总是不屑一顾,似懂非懂。有的同学因受冲动、猎奇、报复、盲从、嫉妒等不良心理的驱使而违法乱纪;更多的同学面对不良行为,选择逃避退让,甚至以暴制暴,同流合污。目前,未成年人犯罪已经成为一个社会问题,已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

    为增强学生的学法、懂法、守法意识,努力把自己培养成遵纪守法、合格的学生,5月28日下午,新桥镇司法所和松江区团区委联合组成的法制宣讲团送教上门,为我校学生带来了一场名为《知法守法,远离犯罪》的法制讲座。

    讲座由松江区团区委组织部部长吴依佳老师主讲,她紧密结合中职学生的特点,深入浅出地进行法制宣传。首先她选取了一些具有代表性的实例,由故事引入。如教唆同学偷取家中的钱财、宿舍中因琐事而打架、上网中发生口角等。案例中的故事、人物、场景都是学生所熟悉的,可能也是我们同学并不以为然的。吴老师结合法律条款,有针对性的一一分析,一下子解除了同学们的疑惑。如:什么是正当防卫,主犯的界定等。由于结合案例,有的放矢的进行分析,同学普遍感觉,枯燥的法律其实也是很好接受的。

接着,吴老师介绍了青少年必备的法律知识,她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中未成年人的严重不良行为。如旷课、夜不归宿;携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偷窃、故意毁坏财物等。

    最后就如何加强自我保护和防范,她提出青少年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树立自尊、自立、自强的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增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通过本次讲座,同学们进一步认识到用法律武装头脑,以法律规范行为的重要性。学校也将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采用形式多样的教育方法,加强学生的法制观念,将建平安校园,创平安世博进行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