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无偿献血,勇担社会责任
——上海市材料工程学校获徐汇区义务献血先进集体称号
乐于助人,救死扶伤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美德,无偿献血是为了保证医疗临床用血的需要,自愿献出身体部分血液而不获取任何报酬的一种高尚行为,体现了人们互相帮助、无私奉献的精神,是一种具有积极意义的社会公益活动。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颁布实施以来,上海市材料工程学校领导高度重视,专门制定了学校义务献血暂行办法,并成立了义务献血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教职工义务献血事宜,我校年龄在18~55周岁的职工,均为义务献血的对象,献血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广泛宣传,全体教职工也积极配合,树立献血无尚光荣的观念。
领导高度重视,组织管理有序
我校每年的献血工作都放在7~8月份的暑假中进行,献血工作一开始,学校义务献血领导小组都要召开专门会议,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研究如何组织落实献血任务。学校对献血的时间、地点、组织方式、职责分工、奖励办法等做了全面安排。学校领导多次要求全校相关部门要认真组织,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开展宣传,使广大教职员工了解献血工作的精神和办法,增强自愿无偿献血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同时还要求各部门切实做好献血组织保障和服务工作,确保我校献血工作顺利实施。
广泛宣传,科学教育
献血的宣传工作不仅仅是一些表面的宣传工作,如纯粹的时间、地点的通知,更重要的是进行科学献血的知识宣传,解决教职员工心中的疑问和思想负担。刚开始,有些教职员工虽然很想参加义务献血,但是却担心献血后会有负面影响出现,原因在于他们对献血知识不了解。为此,校医务室利用海报、黑板报、校园网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献血工作的意义、常识。通过层层宣传、组织落实,大家都认识到,无偿献血是弘扬人道主义精神的高尚行为,是一个单位精神文明的标志。救死扶伤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献血是我们每一个公民的义务和责任。通过宣传也使每位师生员工明确献血的重要意义,掌握了献血的常识,认识到科学献血对人体没有损害,还能激励人体造血机能增强抵抗力。消除了许多人对献血存在的这样或那样的模糊认识。
积极参与,服务保障到位
每个献血日,学校按照义务献血暂行办法,组织人员开展工作。校医院安排医护人员到现场组织献血,协调血站人员逐一做好献血全程每个环节的工作,保证了献血现场有序和安全。校团委组织了学生志愿者到现场服务,引导献血者逐一完成献血程序,为献血者填写、发放献血证和纪念品,照顾献血人员。后勤部门安排车辆将每位献血员工送回家中,并且各部门的负责人将会对本部门的献血员工进行登门慰问。
近几年来,我校每年都能圆满完成献血工作,无偿献血已经成为全校教职员工一种自发、自觉、自愿的行为,我校的教职工们为我国的无偿献血事业做出表率和贡献,并于2011年的献血工作中再一次荣获徐汇区义务献血先进集体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