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中永远有根法律的红线
——我校组织学生进行校外法制教育活动
材料工程
由于13级中职学生正处在长身体、学知识、可塑性很强的发展阶段,他们在人生的“十字路口”徘徊,心理防线脆弱,社会经验缺乏,非常需要家庭、学校、社会给予他们更多的关心和爱护。因此,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是摆在家庭、学校、社会面前的一大课题。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上海市材料工程学校历来重视学生的法制教育,每学年的德育工作计划里,法制教育都是重要的环节。2014年12月12日下午,上海市材料工程学校全体13级学生近400人,在游览了滨江森林公园后,分乘九辆大巴分三批赴上海市徐汇区检察院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基地进行法制教育活动。
在上海市徐汇区检察院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基地一楼宽畅明亮的大厅里,大屏幕上写着“欢迎上海市材料工程学校师生来我院参观”。同学们一进入展示大厅,就被墙上一块块电子展示版所吸引。在康相鹏检察官的引导和讲解下,同学们了解了徐汇区检察院未检部门办理的诸如打架斗殴、交友不慎、诈骗钱财、网络犯罪等未成年人犯罪的典型案例。这些典型案例图文并茂,使同学们无论在心灵上和思想上都受到了振颤,大家认为如果不加强法制意识,就会“一失足成千古恨”。
最吸引人的是大厅中央的电脑触摸控制模拟台, 同学们争相去做各种法律知识试题,考查自己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得了高分的同学,蹦跳喝彩。
最后同学们来到三楼报告厅,观看了法制教育录像片,此部宣传片讲述了学校里的恶少纠集社会人员对学校同学进行敲诈勒索,被师生鄙称为“校园里的黑老大”。邪不压正,最后这群恶少落得锒铛入狱的下场,只能向隅而泣。同学们在观看教育片时,神情专注,整个大厅鸦雀无声,看得出同学们深受触动,并沉浸在深深的思考中。
检察院未检科洪萍副科长说,检察机关在行使法律赋予的各项检察职能的同时,运用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形式,寓教于乐,帮助未成年人树立积极地人生观、价值观,增强他们的免疫力、自控力,做到知法守法、远离犯罪,这也是他们创设这个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基地初衷和目的。
在十八届四中全会后,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是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将组织更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让广大学生不断增强法制意识,为建设和谐校园、和谐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