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纪守法 三思而后行
——《清荷大讲堂》之法制教育
商会校
为了让学生自觉预防不法侵害、规范自己行为,4月29日14:30,黄浦区未检科检察官莫苇菁前来面向我校团委学生会纪检部、各班纪检委员及部分学生代表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法治教育讲座,学生处副主任龚影出席并主持。
莫苇菁检察官从常见的不良行为入手,通过鲜活的案例进行详解,结合了自己长期的调查研究,把实例解析运用于讲解之中,将日常法治安全知识传授给学生。
我国《刑法》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而14周岁到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等,相对16周岁以上的人从轻处罚。我们正处青春期,情绪容易冲动、暴躁的非常时期,做事应三思而后行,否则一失足成千古恨。
本次“清荷大讲堂”,通过检察官的讲述,让学生更加深入具体了解法律知识,对学生提高法律知识和法治安全意识、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具有重要意义,也希望清荷学子今后遵守校纪校规,将法律知识铭记于心,提高公民道德意识,增强爱国爱校情怀,积极投身于学习与职业技能训练中,做商会未来之骄傲,做国家未来之栋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