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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轻校: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
2012/3/13
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

二轻校 学生科

     日前,浦东新区检察院举行“合适成年人志愿者启动仪式”。新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潘柏生、未检处处长张宇等有关领导参加。启动仪式上,二轻校学生科霍贫钰、刘长锋两位老师有幸被浦东新区检察院聘为“合适成年人”。

      会上,新区副检察长潘柏生向各位“合适成年人”致欢迎词,未检处处长张宇为大家详细介绍了合适成年人工作的起源与工作意义,并为每位到场的即将成为2012年浦东新区检察院特聘的“合适成年人”做了培训。 

    “公安、检察、法院讯问或审判涉罪未成年人时,如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无法或不宜到场,应通知负有未成年人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选派的成年人代表到场,行使法定代理人的部分诉讼权利,并履行监督、沟通、抚慰、教育等职责。这些成年人代表就成为“合适成年人”。

     在未成年人触犯法律受到审判前接受讯问时,必须有一名“合适成年人”到场旁听讯问,参与开庭审理,协助未成年被告人与司法机关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的沟通,缓解未成年被告人的疑惧、不安、紧张等情绪,促进诉讼程序正当化,以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