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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桥职校:杜绝不良行为,增强法律意识  
2013/6/26

               新桥职校:杜绝不良行为,增强法律意识 


                         ——我校召开法制教育讲座


  6月17下午我校法制教育讲座在4楼报告厅举行,全校师生现场或在班级通过观看视频聆听了本次专题讲座。讲座邀请了松江区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检察科徐李莉和社区检查科金艳老师担任主讲。


关于“法律”,青少年对它的认识是尚浅的。法律首先是指一种行为规范,所以规范性就是它的首要特性。规范性是指法律为人们的行为提供模式、标准、样式和方向。法律还具有普遍性,即法律所提供的行为标准是按照法律规定所有公民一概适用的,不允许有法律规定之外的特殊,即要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旦触犯法律,便会受到相应的惩罚。


徐李莉警官从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表现、违法犯罪的原因、如何加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等方面展开。在她生动形象地讲解中,同学们对未成人不良行为的现实表现有了较深刻的认识。徐警官特别列举了未成年人因打架触犯法律的典型案例,给年轻气盛讲究哥们义气的未成年人敲响了警钟。互动环节,徐警官请同学来担任小法官,运用掌握的法律知识来分析案例,同学们积极参与把气氛推向了高潮。讲座不再是枯燥的知识灌输,而是考察同学们对法律知识的运用,效果较好。


本次法制教育讲座,让同学们深深地懂得了:拥有一颗善良的心,是最好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