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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对策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2005/7/1
  一中院少年法庭法官昨天到学校给孩子们“举案说法”

 

  本报讯 连续审理了“北京市特大未成年人轮奸案”、“四少年绑架勒索杀人案”等3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少年法庭的法官,昨天来到位于石景山区的科阳希望学校,以“增强防范意识,远离违法犯罪”为主题,为这些打工子弟学校的孩子们举办了一场普法讲座,1300余名在校师生听取了长期从事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理的赖琪法官的报告。

 

  赖琪法官举出了10个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例,对在校学生提出了预防犯罪的10条对策。

 

  案例1 . 王燕等1 0 名未成年人轮奸案:王燕辍学后在社会上结识了众多“哥们儿”,王燕在“哥们儿”的要求下将女友小芳骗至家中或旅馆等地,协助“哥们儿”多次轮奸了小芳。

 

  法官提示:未成年人应该以学校为中心开展活动,要坚持在校学习。家长不能因为家庭贫困、孩子厌学或学习成绩不好就轻易让孩子放弃在学校学习的机会,不要让孩子离开学校和家长的监控。

 

  案例2 . 小强等四少年绑架案:小强等四少年模仿电影、电视中的犯罪手段,绑架并杀害一名1 5 岁的中学生,后向家属勒索赎金1 5 0 万元。

 

  法官提示:在校学生不要盲目地学习和模仿电视、电影、音像制品和文学作品中的犯罪手段和情节。

 

  案例3 . 1 6 岁的刘杨初中未毕业就辍学混迹于社会,父母离异对之管教较少,他在一群社会朋友和“哥们儿”那里得到“畸形的温暖和帮助”,多次伙同其他同案犯实施盗窃、抢劫,最终被判刑。

 

  法官提示:未成年人要谨慎交友,不要和社会上品行不端的闲散人员交往,特别是那些有前科劣迹的人。

 

  案例4 . 小立在学校中多次向同学吹嘘自己家中有钱,遂成为犯罪分子的目标。未成年犯罪分子将小立绑架到一山洞中,剁下其手指向家长勒索钱财。

 

  法官提示:未成年人要克服虚荣、攀比心理,说话要谨慎,不要随意向外人透露和炫耀自己家庭的情况,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案例5 . 小军和小丽在校期间谈上恋爱,后女方为了不影响学业提出中止恋爱关系,小军在北京火车站强行将小丽带到石家庄,途中多次实施强奸犯罪。

 

  法官提示:未成年人应杜绝早恋,要把主要精力用在学习文化知识上,以免因过早谈情说爱引发犯罪。

 

  案例6 . 北京某单位工人马爵专门尾随脖子上挂钥匙的小学生,当小学生独自一人拿钥匙开门进家的时候,马爵趁机突袭,大肆实施抢劫或强奸犯罪,共作案5 0 余起,引起社会公愤。

 

  法官提示:中小学生要保持必要的警惕性。单独回家的孩子,在进家门前要注意观察,不给坏人以可乘之机;独自在家的孩子,不要随便打开家门;在放学路上,不要跟陌生人说话。

 

  案例7 . 在海淀区蓝旗营一过街天桥上,一名小学生被一伙十五六岁的大孩子拦路抢劫,小学生身单力薄,遂把书包给了犯罪嫌疑人。后该名小学生马上返回学校报告老师,老师追出两里路将犯罪嫌疑人抓获。

 

  法官提示:未成年人遇到坏人后首先要保护好自己,然后求助于成年人,不要蛮干,要学会用报警、呼救、反抗等方法抵制不法侵害。

 

  案例8 . 初三女生小芯长得非常漂亮。3 名社会闲散人员谎称让小芯帮忙找人,将小芯的自行车推走,骗小芯到街心花园取车,后三被告人将小芯轮奸。小芯被轮奸后精神失常。

 

  法官提示:未成年人不要轻易相信他人的哄骗,遇事多留个心眼,以免上当受骗。

 

  案例9 . 刘某是同性恋者,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他以给糖吃、买玩具等条件引诱刚放学的小学生,将多名男童猥亵,并致一人死亡。

 

  法官提示:未成年人要警惕各种不良诱惑,对陌生人给的玩具和食品等不要轻易接受。

 

  案例1 0 . 小刚等人因为琐事发生殴斗,随即纠集自己的铁哥们、未成年人小雨、小江等人参与殴斗,将人打死。三人均受到法律制裁。

 

  法官提示:未成年人要克服不辨是非,不分对错,不计后果的哥们儿义气心理,更不要盲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