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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事业:表彰好人好事 展现师生风采
2013/4/17

表彰好人好事  展现师生风采


2011—2012年度(第九届)精神文明十佳好人好事揭晓


公用事业学校


没有鲜花,但有掌声;没有仪式,但有宣传。学校“2011—2012年度(第九届)精神文明十佳好人好事”日前以最简单的方式揭晓。


为进一步弘扬正气,表彰先进,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大力倡导公正、包容、责任、诚信的价值取向,学校文明委在全校开展了“2011—2012年度(第九届)精神文明十佳好人好事评选活动。


本次活动得到了全校师生的积极响应,校文明委共收到48件好人好事申报材料。经师生投票评选和评委会讨论评议,获奖名单日前正式揭晓。这些好人好事的主角有老师也有学生,有个人也有团队,有高职的也有中职的,有在校的也有已经毕业的。他们当中有参加“蓝天下的至爱”劝募活动、开展春运和地铁志愿服务的学校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和罗世昊;有大学毕业后放弃工作参加山区支教的谢日源和“随手送书下乡”为山区孩子赠送书籍的学校爱心师生;有大力弘扬助人为乐、救死扶伤精神,积极参加义务献血活动的青年教师朱斌和高职学生刘飞、沈怡;有发挥兴趣特长、热心学校工作的董孜辉;还有把到“悦苗育养院”陪智障孩子共度周末当成自发习惯的12供电1班的同学们,他们的事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让人感动,催人奋进。


时代进步需要健康向上的道德风尚来引领,社会发展需要榜样的力量来推动。我校从1995—1996年开始,由校文明委牵头,在全校广泛开展“精神文明好人好事”评选活动,18年来共表彰好人好事90件。通过评选表彰“好人好事”,把培养师生的文明素质落实到具体行动上,评好事、树典型的做法有力提升了全校师生的文明素质,树立了学校的良好形象,掀起了群众性学好人、做好事的热潮,为促进学校发展、推动社会和谐提供了强大的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党群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