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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职校:“典”亮生活,与法同行
    作者: 袁欣怡

2020年5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海市宝山职业技术学校为了教育学生深入学习该法,引导学生学习《民法典》,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于529日的校会课开展了《“典”亮生活,与法同行》的主题讲座。本次讲座的主讲人是学校德育处主任俞莉娜老师。

讲座围绕“《民法典》中有关保护未成年人的规定”进行,俞老师将《民法典》中的具体条文结合学生身边鲜活的事例,为同学们讲解《民法典》中涉及未成年人的权益以及《民法典》中对未成年人各阶段的保护规定。

讲座中俞老师针对学生们生活中疑问的讲解格外引发学生的热议,如:未成年人在网络平台实施的大额打赏,充值行为有效吗?俞老师告诉学生,《民法典》中对未成年人各年龄段的保护。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而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给游戏充值大额金钱,在法律上相当于与游戏服务提供商签订了服务合同,这需要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也就是说,未成年人的充值是无效的。

又如,结合最近热议的高铁掌掴事件,俞老师引导学生思考为什么孩子家长先扇年轻女子一巴掌,但事后警方却认定双方构成互殴,而非年轻女子的正当防卫?原来关于正当防卫,《民法典》中明确规定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在此事件中,警方判定的互殴又可称之为互相斗殴,即双方基于侵害对方的故意而实施互相殴打对方的行为。所以此事件中年轻女子在列车员实施劝解后,依然实施掌掴行为已经超出正当防卫的限度。

同学们听到这些生动的案例后,纷纷露出惊讶的表情。通过学习,学生们意识到生活中处处都是法律,更意识到只有加强对法律的学习,方能保护好自己。本次校会既增强了同学们的法治观念和他们明辨是非自我保护的能力,同时也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法治校园氛围,推动我校校园法治文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