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沪市监经[2023]21号)关于本市学校食堂贯彻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上海市餐钦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工作指引》(沪市监经[2023]84号)的精神,以及贯彻落实光明集团、水产集团关于食品安全工作会议有关精神,我校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并结合学校实际,由分管副校长施广益全面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加大力度对学校食品安全的全面管理,并制定、修订相关管理办法和措施,定期进行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及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等。
3月10日,总务科组织召开了本学期第一次食品安全会议。会议由副校长施广益主持。首先,宋秋明科长向与会人员宣读上级相关规定,传达光明集团、水产集团有关会议精神并提出后续重点工作。施广益代表学校党政班子强调食品安全管理、从业人员必须提高食品安全工作意识,做好风险防范,筑牢食品安全底线,在做好常规食品安全工作的基础上严格做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等新要求。
3月31日,施广益、宋秋明以及食品安全员一同检查食堂。他们对食堂的环境卫生、个人卫生、加工场地、库房管理、记录台账、体温监测等情况进行了全面、细致地检查。重点检查了从业人员健康证、进货查验等台账、仓库管理、食堂人员操作过程等,并要求根据当天发现的问题即时整改并记录。
4月21日,总务科再次组织召开食品安全会议。食品安全员根据近期食堂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报。施广益副校长提出改进措施并提醒食堂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加强食堂场所清洁消毒等管理措施,将风险隐患杜绝在源头。宋科长也指出,要加强食品关键环节的检查,严把原料关、做好留样等工作。第三方餐饮公司负责人根据存在问题做出整改方案并表示会积极配合好学校的各项规定,为师生提供更好的服务。
通过近期的专项检查、培训会议以及会后日常交流,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有了明显的提高,对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的重要性有了更深的了解。他们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提高自身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规范食品安全操作流程、把好“从食材进校到食品上餐桌”的安全关,确保校园食品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细处。
总务科将在学校领导的正确指导下,继续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有计划地落实、推进、提升食品安全相关工作及成效,严防严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为每一位师生的食品安全保驾护航。
来源:总务科 张煜晨
审核:宋秋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