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成立新一届上海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沪教委德〔2022〕2号
各高等学校,各区教育局,各委、局、控股(集团)公司:
为贯彻落实全国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推进会、全国中小学德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上海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专家支撑和专业保障,根据工作需要,我委决定成立新一届上海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心理专家委员会”),对组成人员进行调整,任期5年。现将新一届心理专家委员会名单(详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在实际工作中,支持心理专家委员会发挥作用,推动大中小学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科学发展。
附件:新一届上海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名单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22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