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热点导读
江苏省部分高职将试行面向中职毕业生注册入学
2011/2/18

江苏省部分高职将试行面向中职毕业生注册入学


新华日报 陈晓春








  记者1月31日从省教育厅获悉,江苏高考改革再次迈出重要一步,从2011年起,在省内部分高职院校中试行面向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含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省内部分高职院校录取模式。


  注册入学,是指考生根据院校提出的报考条件和录取要求,结合自身条件,向1—2所试点院校提交注册申请;院校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职业中学对口单招成绩、专业技能要求),以及中等教育阶段的学习成绩等方面的情况,在一定计划范围内,根据院校招生章程,择优确定拟录考生;考生在拟录院校中,根据实际,最终选择确定一所就读学校。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注册入学计划与统一录取计划的性质完全相同,其招收的考生,除录取方式不同外,在校待遇、毕业生就业政策以及毕业文凭等均与统一录取的考生相同。


  据介绍,省内办学行为规范、培养质量较高、社会认可度较高的民办高职院校和少量原在专二批次录取的省内公办高职院校(部分专业)自愿申请,经批准后,可参与注册入学试点。


  2011年起,对于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首先在文科类、理科类专业中进行试点;同时,试点院校中部分与中职可衔接的专业,经省教育厅批准后,可面向中职学生进行注册入学的试点。


  凡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且未被统一录取批次录取的文、理类考生,均可申请注册入学。院校可在此基础上,对申请注册本校的考生提出高考成绩和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的要求。省内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参加对口单独招生考试的报名,也可以申请注册入学。院校可在此基础上,对考生技能和相关考试成绩等提出要求。


  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表示,面向普通高考考生的注册入学工作,在高职(专科)统一录取批次结束后进行;面向报名参加对口单独招生考生的注册入学工作,在高职(专科)院校对口单独招生统一录取结束后、6月底前进行。


  注册入学共分三轮进行,每轮均包含考生申请、院校审核、考生确认三个过程。经过考生申请、院校审核、考生确认后未完成计划的院校,可在下一轮继续接受考生申请;每轮注册计划数为上一轮未完成的计划数;当院校录取考生数达到招生计划数时,即已完成招生计划。凡上一轮符合条件未注册成功的考生,均可继续参加下一轮申请;凡已成功注册的考生,不得再重新申请注册其他院校;未能成功注册的考生,一律不予办理录取备案手续。


  高职(专科)院校注册入学试点工作在省教育厅统一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具体组织实施和管理,通过省教育考试院统一设立的注册入学网上管理平台进行。凡被注册入学录取的考生,凭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报到入学,注册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得转入非注册入学(即统招)专业学习。


  2011年江苏省进行注册入学试点后,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本科各批次安排不变,高职(专科)批次文科类、理科类计划录取将作适当调整,由原来的专一、专二批次调整为统一录取和注册入学两个阶段进行。统一录取批次录取结束后,不再进行补录工作。


  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透露说,结合我省中等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趋势,我省将在2011年部分高职院校试行注册入学的基础上,力争通过几年的实践和完善,逐步在高职(专科)院校全面实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生以中等教育阶段在校学习成绩、学业水平测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结论等直接申请注册入学的招生录取模式。


  注册入学是否意味着对考生学业成绩没有要求?江苏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注册入学并不是对考生学业成绩没有要求,而是省里不再划定统一的录取分数线,改由招生院校根据其专业设置、学科特点、培养要求以及往年录取情况等对考生的学业成绩提出要求。  (陈晓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