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发布2020年中小学生寒假安全提示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未保办:
寒假期间重要节日和欢庆活动相对集中,同时受大风、低温、雨雪、雾霾等天气影响,诱发安全事故的因素较多。为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安全快乐过寒假,市教委、市未保办特发布2020年中小学生寒假安全提示12条(以下简称“安全提示”,见附件)。
请各区教育局将安全提示传达至所辖每一所中小学,指导学校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上好学期结束前最后一节安全教育课,开展一次寒假安全主题教育。二是组织一次交通安全、防火安全、治安防范等安全实训。三是开展一次家庭教育指导,提示学生家长履行监护职责,避免让低龄儿童独处,合理安排未成年孩子的假期生活,不对孩子增加过重的学业负担,营造安全和谐的家庭生活环境。
各区未保办要协调各方力量,组织专题活动,丰富学生寒假生活,为困境、留守等需要特别关爱的儿童提供精神抚慰或物质帮助,营造安全和谐的社会氛围。
附件:2020年中小学生寒期安全提示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月6日
附件
2020年中小学生寒假安全提示
1.遵守交通法规。应在人行道上行走,没有人行道的,应当紧靠道路右侧行走。横过机动车道时,要在过街设施(过街天桥或地道)或人行横道线内通过,无人行横道线的,则要先看左,再看右,确认安全情况下直行通过。在雾、雨、雪天,穿着色彩鲜艳的衣服。
不在马路上嬉戏打闹,不在行走和骑车时看手机、听音乐,不在车辆盲区内玩耍。不闯红灯、不翻越交通隔离栏,未满12周岁不骑自行车及共享单车,不坐副驾驶座位。未满16周岁不驾驶电动自行车。
2.安全乘坐车辆。遵守乘客守则,不携带易燃、易爆及其他禁止物品乘坐公共交通。乘车时先下后上不争抢,发现可疑物品,及时报告工作人员,不擅自处置。保管好随身携带物品。乘坐小轿车或大巴车时要系好安全带。
3.安全用电用气。不使用“三无”电器,不在同一接线板上同时使用多种大功率电器,不用湿手触摸电源开关和电器。使用燃气设备应开窗通风并看管,使用后及时关闭。发现火情,及时到室外拨打119。
4.防范流行疾病。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勤换衣,居家时经常开窗通风。注意营养均衡,保持充足睡眠,养成运动习惯。不去人多拥挤的公共场所。
5.注重自我保护。多去博物馆、科技馆、展览馆、运动馆、公园绿地等增进青少年身心健康场所。不去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酒吧等场所。不与陌生人交谈,不接受陌生人礼物,不坐陌生人车辆。不擅自进入轨道区间、在建工地、荒地、高压电线附近、停车场、危化品仓库等危险区域。
6.安全文明上网。遵守网络文明公约,不浏览低俗不良信息,不发表侮辱欺凌他人言论。增强安全自护意识,严格控制上网时间,不沉溺虚拟空间,不随意添加陌生网友,不单独约见网友,注意个人及家庭信息的保密,不随意上传照片、住址、电话等信息。
7.遵守公共秩序。上下楼梯不拥挤不打闹。乘自动扶梯抓好扶手,留意前方,注意脚下。遇到人流拥挤要镇定,注意躲避,避免摔跤,不逆人流行走。遇到突发事件不慌张,要听从工作人员指挥或沿安全通道有序撤离。
8.防范溺水事件。不在河边、亲水平台、工地水塘等区域玩耍,不捡拾掉入河道等水域的物品。小学生去游泳池游泳应有家长陪伴。发现落水者,立即寻求成人帮助,不盲目施救。
9.遵守烟花爆竹燃放规定。不在外环线以内及外环线以外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10.安全快乐旅行。旅游要选择正规、信誉好的旅行社旅游并签订旅游合同、购买旅游保险。不去尚未开发、开放的地区旅游。
11.理性参加培训活动。选择场地安全、培训质量高、社会声誉良好的培训机构。若参加文化学科培训,应查看办学许可信息。坚持短期、小额付费,签订协议,索取发票,确保开票机构与收款方一致、金额与内容符合实际情况。
12.学会情绪管理。多与父母、家人、朋友沟通、交流,多与正直开朗、积极乐观的朋友交往。多微笑,多自信,遇到挫折不气馁,开心过好每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