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皮印“四川省职业技能培训”字样、内页底纹为淡黄色花纹图案……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地统一 《四川省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样式,并免费向学员发放,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证书工本费。此前,四川省按照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文件,执行每证收取6元工本费的标准。
《通知》指出,参加各级人社部门批准设立的各类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经审核同意的技工学校等其它教育培训机构,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人员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的核发合格证书。《通知》要求各地严格证书的印制、核发、保存等管理工作,免费向学员发放合格证书,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证书工本费,印制证书所需经费按规定由同级财政纳入部门年度经费预算予以安排,严禁私自印制合格证书、弄虚作假滥发合格证书。
按照流程,培训机构应于每期培训班开班前10个工作日,报相应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备案。培训期间,人社部门不定期委派工作人员对其结业考核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并作出书面记录。培训机构于结业考核后10个工作日,申请核发《四川省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人社部门逐个核对结业学员基本信息和考核成绩,在3个工作日内将审查结果书面告知培训机构,并核发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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