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帮助学生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健全个人法律意识,强化反恐意识,9月2日上午,在学校礼堂为全体学生进行了《反恐怖主义法》的普法宣传培训教育活动。
本次活动由学生处副主任李梅老师主持。她首先向同学们解释了现阶段社会对恐怖主义的定义。泛指那些通过暴力、破坏、恐吓等手段,制造社会恐慌,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财产或胁迫国家机关的国际组织,以实现其政治意识形态等目的的主张和行为。李老师着重强调了现今香港暴乱的问题,告诫同学们注意个人言行,不要散播谣言,蛊惑人心。之后,她还针对校园环境安全做了要求,包括门禁管理、危险物品管控、重点人员排查、重大活动及敏感时段的安全检查工作及校园网络安全等方面内容。
通过活动,孩子们对恐怖主义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也意识到要严格约束自己的言行,切忌以讹传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