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关于
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做好岁末年初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各有关委、局、控股(集团)公司:
现将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关于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做好岁末年初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督局函〔2018〕19号)转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此次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认真学习教育部通知精神,并迅速传达到各中小学幼儿园,指导督促学校抓紧启动排查整改工作。请各单位于2019年1月5日(星期六)前将排查整改报告及汇总表报送市教委青保处和体卫艺科处,电子版发送至qbc@shec.edu.cn和shiduo_20021037@163.com。
联系人:青保处,孙韬韬,电话:23116804
体卫艺科处,时多,电话:23116751
附件:1.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关于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隐患
排查整改做好岁末年初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
通知》
2.上海市各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汇总表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18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