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秋送爽,又一新开学季来到,为了更好的开展学校“七五”普法宣传,金山司法局石化司法所送教上门,邀请了上海市洪生律师事务所的罗卫东律师,于9月13日下午前来给我校18届新生作题为“学法守法快乐成长”的法治讲座。
罗卫东律师着重从青少年法律保护的角度,用他自己亲身经历的案例,从校园贷、网络(电话)诈骗等案例中,让学生学会自我保护,从而树立自我保护意识。
校园贷是指在校学生向各类借贷平台借钱的行为,网络平台贷款的利息和手续费都很高,学生为了提前消费或者其他而进行贷款,不但给自己增加压力,产生违约的话也很容易追溯,得不偿失。校园贷严重扰乱校园环境和市场环境,严重危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教育部等部门2017年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未经银行业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不得进入校园,为学生提供信贷服务。“套路贷”的实质是一个披着民间借贷外衣行诈骗之实的骗局,已具备知识型犯罪的雏形,在本质上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借款本金和利息不受法律保护。由于它隐蔽性强,被害人很容易上当,警方提示市民尽量通过正当渠道贷款,特别要警惕“空白合同”。由此,我们不难看出,校园贷和套路贷虽然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对我们青少年来说,超前消费、奢侈消费、攀比消费都是不可取的。
现在社会,网络科技飞速发展,同学们都经常会使用手机进行网上购物消费、信息聊天,这极大地便利了人们的生活,但也存在着安全隐患。近年来,社会上网络购物被骗、被坑,微信(QQ、电话)诈骗的新闻时有发生。我们该如何既享受着方便、快捷网络的同时,又远离那些“坑蒙骗”的陷阱呢?这就要求我们学生有一双善辨真伪的“火眼金睛”:各种APP不要乱下载,要通过正规渠道下载的才可以安装到自己的手机(电脑);不明来源的网络链接不要乱点;不要轻信好友聊天借钱或转账,要确认真实才可转账;不要贪图小便宜,天上不会掉馅饼,砸下来的或许就是陷阱;最重要的一点,我们要留存证据,就算不幸中招,提交证据,走法律程序,挽回损失或最大限度减轻损失。
罗律师最后对校园伤害进行了简单的分析阐述。同学们在学校里受伤有多种情况:或许是体育课上的伤、或许是实验课上的人身伤害、也或许是老师体罚导致的伤害、又或许是学生自己打架斗殴引起的人身伤害,不同的情况,责任划分也不同,不能因为是在学校受的伤,就把责任全部归于学校。
学校安保科的潘志东老师对这次知识讲座进行了总结,同学们是18届的新生,虽是新入学校,但是学校的校纪校规必须要遵守,学校里除了学习专业文化知识,也要学习做人的道理,做一个合格的新时代青年,为中国梦添砖加瓦。我们学校也要不断深入的宣传法律,开展法制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