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教育系统防汛防台工作的通知
沪教委后〔2018〕9号
各高等学校,各区教育局,各直属事业单位:
本市自6月1日起进入汛期,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学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18〕45号)和《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五一”节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沪安委办〔2018〕20号)有关要求,结合4月25日上海市防汛指挥部扩大会议和5月29日本市防汛工作会议有关工作部署,现就做好2018年本市教育系统防汛防台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严峻形势。2018年汛期,本市将呈现“降水总量略少,影响台风强度强,高温日数偏多,强对流天气强度强、局地性强”的特点,气象灾害偏重。11月,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将在上海举办,这将是对本市防汛防台能力一次极为重大的考验。应勇市长在5月14日主持召开的市政府常务会议上指出,做好防汛防台工作对上海这座特大型城市至关重要,要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确保安全度汛,确保城市运行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本市教育系统各学校、各单位要从最坏处着眼,往最好方向努力,全力确保本市教育系统安全度汛。
二、着力压实各级责任。为保障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以及今年安全度汛,市防汛指挥部决定将防汛应急保障机制持续时间从常态汛期延长至11月。本市教育系统要认真落实《上海市教育系统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有关“强化防汛防台”的责任要求,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各单位要对标市防汛部门工作要求,做到防汛压力层层传递、责任层层落实,加强职守、责任到人、落实到岗,真正形成步调一致、统一行动的大防汛格局。
三、提升综合防范水平。防汛防台关系师生安危,要以可能发生超强台风、特大暴雨等严重灾害作为防御目标,提高防汛防台工作的针对性。要修订完善防汛防台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工作,重要时间节点和关键环节可以制定专项应急处置。要对照以往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进一步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梳理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和销项。各单位要储备必要的防汛应急物质,积极组织师生员工开展专门的紧急疏散和自救、互救与逃生演练活动。要加强对师生员工的防汛安全教育和专题培训,把防汛防台安全列为假期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各学校要密切关注汛情和预警信息,险情发生时,学校管理人员和教师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有序组织学生安全撤离。
四、强化规范信息报送。各单位、各学校要认真履行好汛期值班制度,严格执行专人防汛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制度、预警后领导进岗到位制度和领导汛期外出请假制度。要特别加强寄宿制学校和托幼机构值班工作,确保及时处置险情。要密切关注汛情和预警信息,确保通信畅通,按照规定做好信息报送和处理工作。发生险情、灾情和人员伤亡事故,应及时向防汛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严格执行首报、续报和终报制度,防止重要信息迟报、漏报、误报和瞒报,提高信息报送的规范性、时效性和准确性。
本市各高校、各区教育局和委直属单位要认真填写《2018年上海市教育系统防汛责任人情况表》(见附件),于2018年6月20日之前反馈至市教委,我委将于6月中下旬组织对部分高校、区教育局和直属单位开展汛期安全专项督查。联系人:吴巍;电话:23117212;传真:23116771;地址:大沽路100号3022室;邮编:200003。
附件:2018年上海市教育系统防汛责任人情况表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1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