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沉迷网络教育引导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沉迷网络教育引导工作的紧急通知》(教基厅函〔2018〕21号)转发给你们,请速传达到所辖中小学,并指导学校做好以下工作:
一、迅速开展排查。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中小学迅速开展一次学生网络使用情况的全面排查,重点排查学生沉迷网络情况,涉及学生的网络违法行为,以及宣扬赌博、暴力、色情等内容的网络文化产品。对发现的学生沉迷网络问题,要加强教育和引导。对发现的涉及学生的网络违法行为以及宣扬赌博、暴力、色情等内容的网络文化产品,要及时向当地公安、文化执法等部门报告并配合予以整治。
二、加强教育管理。各中小学要通过各种形式开展预防学生沉迷网络专题教育,引导学生正确认识、科学对待、合理使用网络,自觉抵制不良网络信息。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研究制定预防学生沉迷网络工作制度,重点加强寄宿制学校管理工作。各中小学校要将防沉迷网络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个管理环节,及时掌握学生状况,规范学生手机、平板电脑等管理,加强重点人群教育引导。各区责任督学要将预防中小学生网络沉迷工作作为常态监督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各中小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指导家长多与孩子沟通,了解孩子上网情况,留心孩子情绪、行为变化,及时发现、制止和矫正孩子上不良网站、沉迷网络游戏及不当网络消费的行为,切实履行好监护职责。各中小学校要将教育部《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印发给每位学生家长,并做好回执回收保管工作。
各区教育局请于5月18日前完成排查汇总工作,填报“开展预防中小学生网络沉迷情况汇总表”,并提交本区开展预防学生网络沉迷工作总结及1份学校开展预防学生网络沉迷教育活动案例(联系人:市教委青保处 孙韬韬,联系电话:23116804)。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沉迷网络教育引导工作的紧急通知
2.开展预防中小学生网络沉迷情况汇总表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18年5月8日
附件2
开展预防中小学生网络沉迷情况汇总表
学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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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学校数(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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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学生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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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学生防网络沉迷教育(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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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家庭
教育指导(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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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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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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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年一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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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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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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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区开展预防学生网络沉迷工作总结及相关案例(可另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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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区: 填报部门: 填报人: 负责人:
注:1.排查时间为本学期开学至5月1日,报送时间:5月18日前。
2.若发现学生沉迷网络及处置情况以案例形式报送。
3.若发现不健康网络文化产品情况在工作总结中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