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教育局:
为保证《上海市中学思想品德和思想政治课程标准(征求意见稿)调整意见》的顺利实施,保障十二年级思想政治基础型课程的正常开设和教学质量,我委教学研究室制定了《关于高中思想政治基础型课程社会调查专题课程实施指导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相关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教学研究室关于高中思想政治基础型课程社会调查专题课程实施指导意见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16年10月9日
附件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教学研究室关于高中思想政治
基础型课程社会调查专题课程实施指导意见
为了贯彻落实《上海市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沪府发[2014]57号)要求,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于2015年颁布《上海市中学思想品德和思想政治课程标准(征求意见稿)调整意见》(以下简称《调整意见》),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出发,对高中思想政治课程的学习内容与要求作出调整,明确规定:十二年级社会生活综合模块中开展社会调查专题学习,完成相应的社会调查研究报告。
为保证《调整意见》的顺利实施,保障十二年级思想政治基础型课程的正常开设和教学质量,现针对社会调查专题课程的实施,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正确认识课程性质
中学生社会调查专题学习是思想政治基础型课程坚持贯彻理论联系实际方针,实现本课程“在引导学生经历社会实践活动过程中,逐步提高用正确的观点和方法观察分析现实问题的能力,以及参与社会生活的实践能力”的基本任务,引导学生在认识社会、适应社会、融入社会的实践活动中,感受马克思主义基本观点和相关社会科学知识的应用价值和科学思维的意义,提升人生价值体验的重要途径。
二、规范课程学习内容
中学生社会调查专题学习应立足于学生现实生活的体验,着眼于学生的未来发展需求,基于《调整意见》规定,在学习社会调查相关理论知识的基础上,结合社会热点或重大时事政治,选择1个主题开展社会调查研究,运用所学的经济、哲学和政治常识分析、评价,撰写研究报告。
十二年级思想政治基础型课程开展社会调查专题课程共20课时,原则上每周1课时,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
三、合理利用课程资源
中学生社会调查专题学习应该合理利用高中思想政治教材中的“实践与探究”和社会重大时事政治等课程资源。可选择公开出版的关于社会调查理论的书籍以及自编的区本、校本教材作为课程学习资料;也可将优秀的学生实践探究案例和经上海市中小学教材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的《思想政治课研究性学习和社会实践活动探究》(已列入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作为课程实践学习资料,同时鼓励任课教师在专题课程实施过程中不断积累和共享。
四、科学实施学习评价
中学生社会调查专题学习的评价应以促进学生参与社会生活的实践能力提高为目标,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着重考查学生运用思想政治基础型课程所学的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评价内容一般以学生参与社会调查活动的情况、社会调查成果的价值以及个人学科素养的发展等为主。学习成果可以研究性学习专题报告的形式记入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
评价的标准和实施细则由市教研部门拟定,由学校组织实施,学校评定为“优秀”等级的社会调查研究项目,由区(县)教研室统一组织鉴定,鉴定结果通过校园网公示。
五、切实保障课程实施
为切实保障十二年级思想政治基础型课程社会调查专题课程的实施,学校应按规定课时排课,并通过校园网公开排课情况;市、区(县)高中思想政治学科教研员应组织1至2次相关主题教研活动;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也应加强相关的督导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