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云南省招生考试院获悉,云南省中职招生录取工作已全面展开。今年,云南省中职招生实施中职学校“注册入学”和“考试入学”并举的方式,提高学生就读率。此外,今年全省五年制高职招生计划增加至5万人。
五年制招生计划增至5万人
据悉,2015年云南省初中毕业生57万人,普通高中录取了27.4万人。省招考院采取有效措施克服困难,顺利完成了中职招生录取25.1万人,录取工作量60余万人次。根据2015年考生填报五年制高职院校志愿比例大的情况,今年全省增加了五年制高职招生计划,由上年的31500人增加到5万人,极大地满足了考生的就学需求。
针对在录取补录征集志愿阶段由于部分地区信息不通畅等情况,中专组将通过细化工作,与县(区)级招考机构电话联系,发动毕业生学校千方百计进行联系学生。
今年在中职招生工作方面,全省将实施中职学校“注册入学”和“考试入学”并举的方式,提高学生就读率,即考试入学:五年制高职、中职热点学校和专业,凭“云南省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注册入学:其他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高、技工学校)及专业,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都可以凭初、高中毕业证和身份证,先到拟就读的学校报到注册,再由学校统一到各级招考机构办理录取手续的方式进行。
此外,还改进了网络平台录取功能,在网上报名、填报志愿和网上录取的基础上,增加了“考生查询录取结果”和“考生补报志愿计划查询”等功能。
多举措切实加强监管
为做好全省今年的中职招生录取工作,省招考院表示,在招生工作中,纪检监察部门将按照“全程参与、重点监督、惩防并举”的原则,加强对中职招生的监督。
全省严格执行严禁生源封锁、信息封锁和地方保护主义;严禁生源学校(个人)限制或强迫学生填报志愿,充分尊重家长和学生的知情权、选择权等省教育厅关于中职招生的“十项禁令”。此外,省招考院对所属学校办学行为进行检查,对整改不力或再出现违规行为的,给予通报批评、撤销荣誉称号或等级、取消评优资格、限制招生、甚至取消办学资格的处罚,并对违反规定的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有违法行为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对虚报学生人数,骗取财政补助资金或挤占、挪用、截留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资金等违规行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有关规定追加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