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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中职教育优惠政策
    作者:大连晚报

 ◆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与各类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者,本人及配偶、未婚子女可以在合法稳定住所地或工作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具有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学历与新区各类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者,本人及配偶、未婚子女可以在新区合法稳定住所地或工作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毕业于我市普通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其用人单位不含人力资源服务及劳务派遣企业(新区除外);

 ◆我市普通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的落户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20年以上。

 免费

 全市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籍学生,免学费;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按同类型公办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

 助学金、奖学金

 ◆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年享受国家助学金补助2000元。

 ◆设立市政府奖学金,获得者每年可享受3000元政府奖学金。

 ◆设立各级、各类勤工俭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并利用节假日进行勤工俭学,缓解家庭经济负担。

 ◆各学校设立校级奖学金。

 高考升学

 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学生,可按规定对口报考全日制各类专科或本科院校。

 就业创业

 ◆随着大连城市建设与发展,大连已进入转型升级发展的重要阶段,在保持装备制造、船舶和海洋工程等传统支柱产业优势的同时,新增了高端装备制造、信息通信、新能源等新兴产业,产业环境的提升,急需大批技能型人才。

 ◆职业教育培养出的学生,以其动手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深受用工单位的欢迎。

 ◆大连职业教育为本市培养大量高素质技能人才的同时,还会更多承担为辽宁沿海经济带及东北地区其他城市培养技能人才的功能,部分中职毕业生会被吸引到其他城市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