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3日升旗仪式,上海市大众工业学校沈菊芳副校长为全校学生演讲了“宪法”的相关知识。据悉,12月4日,是我国第2个国家宪法日,该周也是上海市第27届宪法宣传周。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化宪法法律宣传教育,引导全体师生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牢固树立对宪法法律的真诚信仰,推进依法治校建设,
“学习宪法、遵法守法”也是学生们必须牢记的内容。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设立国家宪法日。设立“国家宪法日”是法律界由来已久的呼声。12月4日是中国的“全国法制宣传日”。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的要求,全国人大便拟以立法形式设立“国家宪法日”。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将每年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设立“国家宪法日”,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公职人员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沈校长最后表示,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学生们的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沈校呼吁同学们,让大家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学法知法守法护法,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