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中等职业教育健康发展,按照统一部署,德州市将建立中等职业教育发展与质量年度报告制度,展示各中等学校的办学成果及特色,并定期向社会公布。据悉,中职毕业生的月收入、雇主满意度等内容都将列入其中。
各中等职业学校“报告”应将学校人才培养水平、校企合作、办学条件、实训设备配置水平、现代信息技术应用、专兼结合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等情况纳入报告范围。
据了解,许多新的指标也将计入报告中,如中职学生毕业半年后的就业率、月收入、母校满意度、自主创业比例、雇主满意度、毕业生升学比例等6个反映就业数量和质量的指标。平均月收入包含奖金、提成、住宿、住房公积金等折算成的总和平均,雇主满意度为录用当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单位对录用学生的满意度评价。报告中的数据起止时间为上一年度的9月1日至本年度的8月31日,每年都要在官方网站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