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化工业学校雏鹰文学社活动
11月7日,周四。雏鹰文学社开展了主题为“法治宣传——诗‘话’中国”的活动。这次的活动由于时间以及内容的分配,用了两次社团活动来诠释这个主题。
上周四我们主要体现法治中国的美好,所以举行了法治宣传的一个朗诵会。雏鹰文学社的马佳红、高舒鹏、陆春梅、陆雯雯、周志亨、王超、陈嘉郁、姚慧文等八位同学组成了一个小团体,为大家朗诵了两篇关于法治的诗歌,为大家很好的诠释了法治宣传日的重要性。
本周则重点以“诗‘话’法治”来分享一下诗人们对于法治社会的向往与他们为之所付出的毕生心血。
本期的活动,首先由社长为大家介绍了亚里士多德在柏拉图的基础上对于法治的一些见解。法治与人治这两种治理社会的理念曾经在古希腊同时并存。柏拉图曾经热烈主张的“贤人政治”实际上就是人治。他的基本立场是人治优于法治。他认为,如果一个国家的统治者不是哲学家,则法治要比人治好。然而法治只能称为“第二等好的”的政治,终究不如贤人政治好。亚里士多德在批评柏拉图的人治论的基础上建立起法治论。他明确指出:“法治应当优于一人之治”。应当说,西方社会的法治传统发轫于亚里士多德的法治论。不过,在亚里士多德所处的奴隶社会里的法治和现代西方社会的法治显然不是一回事,奴隶连人身自由都没有,更遑论在法律面前与奴隶主平等了。根据英国法学家戴雪对于法治的经典定义,法治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法律具有超越也包括政府的广泛裁量权在内的任何专制权力的至高无上的权威;第二,任何公民都必须服从在一般法院里实施的国家一般法律;第三,权力不是建立在抽象的宪法性文件上,而是建立在法院的实际判决上。”显然,这样的法治只能是启蒙运动以来逐渐形成的。
这期的社团活动让学生增长了不少有关法治的知识,也在和伙伴们的分享中提高了自己的口头表达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