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会计:觅校企合作新方向,寻金融专业新发展
——特色示范校建设项目五建设动态
2005年,《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中提出:“(十七)推动公办职业学校与企业合作办学,形成前校后厂(场)、校企合一的办学实体。”该决定初步提出了校企合作的基本模式,长期以来,校企合作主要是通过“中职学生有1年时间在企业顶岗实习”这一形式实现。
随着校企合作形式不断深化,其内涵与外延得到进一步的拓展。上海市教委2012年发布的《上海市职业教育“十二五”改革和发展规划》中进一步提出“三、主要举措:(二)建立校企合作的专业开发、课程开发运行机制、形成职业院校自主的,以职业教育集团为主要平台、以专业群为合作单元的制度化的专业调整和发展机制,在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和教学过程中进一步突出职业要素、行业要素、企业要素、岗位要素。”
我校金融事务专业经过近20年的建设,虽然在精品课程建设、上海特色示范专业建设方面取得良好的成绩。但不得不面对诸如:金融行业对用工学历要求提升等外部环境而带来的专业建设方面面临的压力。同时,我们也欣喜发现,上海“四个中心”建设,以及“自贸区”建设中所形成的“金融衍生行业”对中职学生就业和发展带来的契机。借示范校建设的良好机遇,金融事务专业坚持“走出去、请进来”的理念进一步深化专业内涵建设。
为实现学校教学和企业岗位要求的无缝对接,从13年8月份以来,我校金融事务专业就与中国工商银行斜桥支行进行密切磋商,支行陆行长对校企合作表示支持并密切配合。就目前双方的协商来看,金融事务专业校企合作将从教育主体、教学内容、教学评价等环节突破传统校企合作模式,寻求新的突破。具体设想为:(一)邀请金融行业专家、培训讲师以及岗位员工到我校给专业教师、乃至学生授课;(二)分享企业培训相关资料;(三)邀请金融机构承担第三方评价功能,对学校授课内容、学生作业等进行评价。
校企双方还就无线课堂、空中教室等培训硬件展开磋商,目前,双方就校企合作达成意向性统一,具体合作事项在积极的协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