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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中职校自主招收“自荐生”方案公布
2009/4/10

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收“自荐生”方案公布


2009年04月08日  来源:新闻晨报







  □记者 王 婧


  晨报讯 2009年上海市部分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将面向全市自主招收自荐生,昨天(7日),市教育考试院对外公布了这些学校招收“自荐生”的招生办法。


  据悉,凡符合2009年市教委文件规定报考条件,并通过本市中招网上报名资格审核、获得考生登记号(7位数)的应届初中毕(结)业生和18周岁以下(1991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往届初中毕(结)业生均可报考。考生可按自主招收“自荐生”学校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选择自主招收“自荐生”的学校并向学校提出申请。


  考试院提醒,报考中职学校“自荐生”专业的考生,应将志愿填写在《2009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志愿表》中“统一录取志愿栏”的第一志愿内,招生学校按第一志愿录取。初中毕业生必须参加本市初中毕业生统一学业考试,考试结束后,由招生学校按照事先公布的招生方案进行自主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