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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职业学校招收3千农民工同住子女
2009/3/25

                                     中等职业学校招收3千农民工同住子女


  上海市教委昨天宣布,今年本市部分中等职业学校将自主招收在沪农民工同住子女,招生计划共3000名,招生专业主要是先进加工制造类和现代服务类。


  据了解,在本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全日制初中学校中连续就读2年(含2年)以上、年龄不超过18周岁的农民工同住子女应届初中毕业生,并符合一定条件者,均可报考。学生在校就读期间,享受同等国家资助政策,按物价部门规定的中等职业学校收费标准收费,学校不得随意增加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各招生学校不得收取考生的报名费和招生考试费。详情可参阅“上海教育网”www.shme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