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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工作将成中职学校评估重要指标
2009/12/10

共青团工作将成中职学校评估重要指标


中国青年报  李立红







  本报北京12月8日电(记者 李立红)日前,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出台《关于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共青团工作的意见》,明确今后中等职业学校共青团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并就加强和改进对中职共青团工作的领导,切实加强中职共青团组织建设和工作提出了要求。


  目前,我国中等职业教育发展迅速,在校生超过2000万人。与中等职业教育快速发展的形势相比,中等职业学校团的建设和团的工作还存在许多不适应的地方和亟待加强的薄弱环节。《意见》要求,各级共青团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中等职业学校共青团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团的工作。


  《意见》指出,中职共青团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根据中等职业教育的根本任务和中职学生的根本利益诉求设计工作的切入点,把加强中职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切实履行好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职能,为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作贡献。中职共青团的主要任务包括帮助学生提高适应职业发展的专业能力,帮助学生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帮助学生培养适应未来职业生涯发展所需要的社会化技能,帮助学生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并逐步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


  《意见》对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共青团组织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中等职业学校都要建立团组织,定期召开团的代表大会。尚未建立团组织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要在当地团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下建立团组织,开展团的工作。学校不得把团的组织机构撤销、合并或归属于其他部门。校级团组织应至少配备1~2名专职团干部和若干名兼职团干部,在校生超过2000人的应酌情增加。要按照团章和有关规定,积极开展团员发展工作,探索依托实习单位团组织加强对校外实习团员的教育管理。做好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工作,配合党组织办好学生业余党校,严格推优程序,加大推优力度。要加强对学生会的指导,定期召开学生代表大会,选举学生会领导机构,支持学生会依照有关规定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发挥组织学生开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要加强对学生社团的指导和管理,支持学生社团、学生兴趣小组开展活动,引导其积极健康发展。要办好团报团刊,借助校园网、广播站、电视台、黑板报、学生活动中心等阵地,延伸工作手臂,扩大团的影响。


  《意见》强调,各级团组织要确定专人负责中等职业学校共青团工作,通过建立例会制度、确定联系点等方式,切实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共青团工作的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中等职业学校共青团工作纳入总体工作格局,大力支持共青团组织的工作。要把共青团工作作为办学质量和水平评估的重要指标,纳入中等职业学校评估体系。各学校要建立健全党建带团建工作机制,从制度安排、干部配备、工作条件创造、工作指导四个方面带动团的建设和工作。


  学校要按照在校生人均每年不低于10元的标准划拨校级团委日常工作经费,并在活动场所、设备、时间等方面对团的工作予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