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利用虚假信息诱导学生
暑期将至,为让广大青少年过一个“安全、健康、愉快、有益”的假期,提高青少年假期活动质量,保护他们的权益,市物价部门昨天重申学生夏令营收费备案有关规定,强调主办单位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信息,欺骗、诱导学生参加夏令营等假期活动。
去年暑假来临时,不少家长向媒体反映学生夏令营收费秩序混乱,价不符实。为此,市物价局、团市委经与有关部门共同研究,于去年暑假前夕联合下发了《关于规范学生夏令营收费行为的通知》,建立了学生夏令营收费备案制度。
市物价管理部门重申,今年本市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如举办面向广大学生的夏令营等假期活动,凡需要收费的,均应在7月5日前按规定实行事前备案。中小学(团、队组织)举办的活动报所在区县教育局备案,由区县教育局汇总后报区县物价局。高校、社会力量举办的夏令营等假期活动报所在区县物价局备案。夏令营举办单位应按照公开、公平、自愿、诚信、等价有偿的原则,切实做好收费的明码标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