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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通知》的通知
沪教委人〔2018〕103号
    作者:上海教委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新时代

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中小学教师

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

十项准则>的通知》的通知

沪教委人〔2018103

各高等学校、各区教育局、各有关委局控股(集团)公司: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扎实推进《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中发﹝20184号)和《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沪委发﹝201818号)的实施,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现将《教育部关于印发<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通知》(教师﹝201816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并着力做好如下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夯实主体责任

要深刻认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提高政治站位,把师德建设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加大对师德建设的时间投入、精力投入、资源投入,健全师德工作体系和架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健全领导责任制和工作机制,夯实主体责任,将师德建设工作责任落实情况、师德问题整治成果纳入教育督导考核,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

二、加强学习宣传,提振师道尊严

各区、各校要精心部署,扎实开展准则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加强教师党支部和党员队伍建设以及理想信念教育,引导教师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全覆盖、无死角,采取多种形式帮助教师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教师职业行为准则,推动学习宣传不断往心里走、往深里走、往实里走,维护教师职业形象,提振师道尊严。要大力树立和宣传优秀教师先进典型,创新工作机制和有效载体,形成支持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的良好局面。

三、加强日常管理,严处违规行为

各区、各校要从实际出发把准则的要求转化为具体的任务举措,把准则的各项要求融入到教师管理的各环节。要树立抓早抓小的意识,严格教师录用中的品德考察,对照准则开展师德问题预警监测和筛查。对师德失范行为的查处要坚持严字当头,必须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附件:教育部关于印发《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

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通知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181228